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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0-04-28 09:32来源:未知 作者:机关党委 点击: 字体: [ ]
冀直字[2010]16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工委
印发《关于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
现将《关于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工委
                       2010年4月22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工委
关于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巩固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对于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对于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省直机关实际,现就省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目标,结合实际,创新载体,注重实践,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举措。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领率机关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促进省直机关各项事业发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当先锋、作表率。
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员理想信念,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各级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在群众思想工作中,主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当先锋、作表率。
服务人民群众。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拓宽联系群众渠道,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党员服务和带动群众,群众信服和支持党员,在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上当先锋、作表率。
加强基层组织。围绕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造高素质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和党员队伍。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上当先锋、作表率。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省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二是执行政策的模范。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服务群众的模范。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爱岗敬业的模范。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省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4月中旬—5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省直各部门于4月底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思想发动。二是制定方案。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6月—2011年6月底)。省直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突出机关特点,统一开展“十百千万”系列活动:
1、“亮牌示范”活动。组织开展“十佳窗口单位党组织主题实践评选活动”,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目标和本单位中心工作,通过佩戴党徽、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更好地服务和保证中心工作,促进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计划地在省直部门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党组织建设示范基地,发挥带动作用。
2、“服务群众”活动。组织开展“百个支部结对帮扶活动”, 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党建、政策、信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选择100个机关党支部,同100个村党支部结成帮扶对子,以机关党建带动农村党建,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各部门要确定系列活动主题,组织党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3、“组织创新”活动。组织开展“千名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活动”。2011年3月底前,选择1000个机关党支部书记向本部门机关党委进行一次会议述职,提高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省直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形成自下而上、上下衔接的机关党建责任述职体系,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管党责任。
4、“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万名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2010年“七一”前,组织省直机关一万名党员,赴革命圣地西柏坡重温入党誓词,接受“西柏坡精神”的崇高洗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红色教育资源和各类培训基地作用,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党史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要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2011年“七一”前,省直工委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表彰。各部门机关党委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评选表彰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产生。
(三)对标定位,晋档升级(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树立先进典型。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省直工委分别确定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示范点,采取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
2、搞好对标定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对照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实施晋档升级。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加强不同层次党组织建设,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省直机关“五个好”党组织、“五个模范”党员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四)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编写丛书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省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二是搞好总结。省直各部门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考核评议。省直工委对各部门机关党委、部门机关党委对所属党组织、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四是完善机制。认真梳理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2012年“七一”前后,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直工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部门机关党委。
四、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明确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省直工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部门党组(党委)对本部门的创先争优活动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部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机关党委书记要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处室)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责任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领导责任。
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度、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求限期整改。
搞好分类指导。机关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蹲点调研、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工作,抓好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机关效能。省属企业和中直驻冀企业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开展“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制度,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促进企业科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设计载体,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的作用,并通过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巡回报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省直部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省直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把党员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来。
省直各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于2010年4月底前报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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