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英烈纪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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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迁入英烈园需什么手续《燕赵老年报》

时间:2011-09-16 11:49来源:《燕赵老年报》20110916新闻 作者:史料科 点击: 字体: [ ]

  刘女士问:我父亲是烈士,有烈士证。最近,我看媒体报道了河北省建英烈纪念园的信息,我想将父亲的骨灰迁入河北省英烈纪念园,但不知道需要哪些手续,请记者帮我咨询一下。

  记者解答:河北省英烈纪念园史料科王科长介绍说,从今年年初开始,河北省英烈纪念园就开始接收散葬英烈入园安放。截止到目前,已经有40多位散葬烈士获得河北省民政厅批准迁葬,其中近30位烈士已经迁葬到英烈墓区。迁葬烈士安葬形式分为两种:英烈墓区安葬、英烈纪念厅骨灰存放。

  王科长介绍,散葬英烈迁入英烈纪念园程序是:

  1.由英烈亲属向英烈纪念园提出书面申请;

  2.英烈亲属提供英烈生前事迹、烈士英名录(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3.出具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或乡镇村同意迁出证明;

  4.由英烈纪念园史料科负责核实烈士亲属所提供的烈士资料;

  5.报省民政厅优抚处进行审批。

  另外,散葬烈士迁入英烈纪念园也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1.在土地革命时期牺牲的或在土地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中国工农红军官兵;

  2.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对敌作战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

  3.1945年8月15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八路;

  4.为中国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牺牲的国际友人;

  5.被授予战斗英雄称号或荣立一等功、大功人员;

  6.因公牺牲的机关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被评为革命烈士的;

  7.已经妥善安葬在烈士陵园的烈士墓,原则上不再迁葬。

  省英烈纪念园史料科咨询电话:0311-8398765、  83987652。

相关链接:http://yzlnb.sjzdaily.com.cn/html/2011-09/16/content_3607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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